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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计免赔并非绝对“不计”

分类:保险法规来源:上海金融报时间:2018-03-20

    何谓不计免赔?很简单,免赔意指“不赔”,在前面加“不计”,“负负得正”,意思就变成“赔”。

    别看各款商业车险各有功用,但为了防范道德风险,根据车主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大小,保险公司还是在赔偿限额内规定了相应的“免赔率”。拿老于投保的三者险来说,倘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,免赔率5%;负同等责任,免赔率10%;负主要责任,免赔率15%;负全责,免赔率20%。换作车损险或车上人员险的话,情况也与三者险如出一辙。所以,若未“加购”不计免赔,出险后会很“麻烦”。

    不过,要郑重说明一点,倘认为有了不计免赔即可高枕无忧,对不起,错!因为它也有“不管事”的时候。譬如,针对车损险,发生事故后,应由第三者赔偿但找不到第三者,实行30%的“绝对”免赔率;又如,针对三者险,违反安全装载规定,但非事故发生直接原因,增加10%的“绝对”免赔率。再如,针对盗抢险,若发生全车损失,车主未能提供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机动车来历凭证的,每缺少一项,增加1%的“绝对”免赔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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